让“失信彩铃”惩老赖的举措真正戳中“老赖”的痛点,真正让老赖失信寸步难行。
5月7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方式,向社会公布43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彩铃强制改为失信彩铃,督促相关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5月15日,就有两名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马上支付执行款项,并请求法院执行局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去除,撤销失信彩铃。(据5月22日《衡阳晚报》)
老赖欠钱不还,债主万般无奈。曾几何时,惩治老赖是法院头疼之事。如今我市推出“失信彩铃”,是对最高法有关《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益实践。因为对于有能力却拒不偿还的老赖,法院通过定制“失信彩铃”来公布信息,既保护了债权人利益,也捍卫了法律和司法的尊严,具有措施的合法性和目的的正当性。毕竟,现代社会是信用社会,“一处失信,处处难行”是必然的。这次我市中院推出“失信彩铃”,既是对公民信用的“主动推送”,也是在积极构建“信用社会”。
目前而言,推出“失信彩铃”,还只是地方法院的试水推行,不仅实施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实施的程序也有待进一步统一规范。笔者建议,首先,在案件管辖权归属法院的前提下,加强部门合作,即在给相关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时,公安机关也应予以出面,由此进一步充实与加强执行力量。其次,“失信彩铃”的设置对象不宜泛化,应当限定在确实涉嫌“情节严重”的范围,并经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立案的失信被执行人。再次,“失信彩铃”不能仅限于道德压力,如老赖最终还是不去履行还款义务,后续的刑责追究一定要及时跟上。如此一来,“失信彩铃”惩老赖的举措,才会真正戳中老赖的痛点,才会真正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彩铃”虽有痛感、“疗效”虽好,各地各级法院在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案件的同时,还得多动动脑筋、多想点办法,要让各种办法形成合力,不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从根本上解决老赖泛滥的现象,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