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建军根据市志办提供的资料整理)
刘巴(?—222年),字子初,汉末荆州零陵郡烝阳县(今衡阳县)人,三国时期名士。雄才大略的诸葛亮由衷地公开称赞刘巴:“运筹策于帷幄之中,吾不如子初远矣。”(见《三国志·蜀书·刘巴传》裴松之注)
十八岁时,刘巴就在荆州担任郡署户曹吏主簿。当时刘备正好来荆州投奔刘表,博学多才的刘巴当时已经很有名气,刘备让自己的外甥周不疑去向刘巴求学,被直接推辞。曹操征伐荆州,荆州士人多归刘备,刘巴却北上投靠曹操。后受曹操之令招降荆南三郡,不料为刘备所得,刘巴不能复命曹操,遂逃至交趾(今越南),后又辗转进入益州。刘备不计前嫌,平定益州后,揽刘巴归蜀汉。此时,蜀汉国库空虚,刘备十分忧心。刘巴献计:一、铸造值百钱的铜币,通行于市;二、统一全国物价;三、实行公卖制度。刘备采纳建议后,数月之间,国库便得到了充实。
刘巴的政治经济才能卓著,为人节俭,且清高不媚上,获得了众多好评。陈寿在《三国志》中评价:“刘巴履清尚之节。”宋人王象之《舆地纪胜》称:“章武二年(公元222年)出镇巴州,卒于岳阳,葬于郡西。后因巴故,遂号岳阳为巴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