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0419721125051X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证号湘(2017)0015466,地址市石鼓区商业新村43—46号301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军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