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孝军)6月8日,全市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实施方案评审暨现场推进会在衡东县召开。
今年,我市确定了衡东县新塘镇等12个区域为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目前,由市林业局和湖南省林业科学院联合编制的《衡阳市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总体规划方案》已形成,部分县(市)区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实施方案也已初步形成。
会议观摩了耒阳市新市镇、衡东县新塘镇试点建设情况,专家对新塘镇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新塘镇试点主要目标是利用恢复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有效净化幸福河—杨泗港小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与衡东氵米 水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形成有效补充和延伸。项目涉及石杨村、氵米 河桥村、大培村,目前大培村项目已全部完成。
专家认为,我市各级高度重视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工作,新塘镇试点技术方案设计科学合理,体现了低成本、高效益原则,符合省委、省政府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希望进一步完善方案细节,更注重生态安全及数据准确性,合理确定投资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净化功能,搞好河道治理,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会议要求以这次评审为契机,借鉴衡东县、耒阳市的经验,在全市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加快推进我市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进程,打造样板,为全省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