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梁吉位先后任角山乡五星村支部副书记、支部书记,2016年3月至今任角山乡和平村临时党支部委员、筹备小组组长。2016年下半年,梁吉位为了竞选村党支部书记,先后联系自己堂叔和本村8人,以请吃、送烟、送钱等形式,在和平村“两委”换届启动之前,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截至2017年3月31日,梁吉位等人先后请吃饭16次,拉拢党员27人、群众5人,送出红包现金7100元,送出硬壳蓝芙蓉王烟13条5包。
经查,梁吉位等人顶风违纪,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且在事实逐步暴露之后以威逼他人做伪证、翻供等手段对抗组织审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经石鼓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梁吉位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拘留15天;给予其他涉案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和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记过等处分;对相关责任干部进行问责,分别给予处理。
通报指出,当前,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已由党组织换届逐渐转入村(居)委员会换届的关键时期,情况将更加复杂、任务将更加艰巨。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群众要从这起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更加周密的组织部署,确保善始善终完成本次村(社区)换届选举任务。对换届中的拉票贿选、干扰选举、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一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对那些纵容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严肃问责、严厉追责,为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