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润青)4月7日,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廖炎秋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协商通过了《关于任命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的决定(草案)》,协商通过了《关于任命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决定(草案)》。
廖炎秋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与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贯穿履职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协2017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履行职能、积极议政建言,为“五个新衡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出色的履职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廖炎秋强调,政协常委要懂得带头履职的责任、组织履职的责任、监督履职的责任,踊跃参加政协各项活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在各委室和政协委员履职上发挥好监督作用;要加强学习,掌握履职的要求和重点,不断提升履职水平;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在本单位、本系统、本界别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政协常委之间要加强交流,相互支持,共同推进政协工作取得新成绩。
市政协副主席黄保锦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谢明芳、许云生、汪维、肖吉顺、谢肃,市政协秘书长夏平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