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
要做到“三注意”
根据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的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数据分析,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商家夸大产品性能和功效,误导消费者;二是设置低价诱惑,虚标降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三是消费者在交款之后没有检查就收了货,导致日后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换申请;四是有经销商不开具发票,导致消费者缺少凭证,设置维权障碍。
在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时要做到“三注意”:一要保持理性。购买前,要对电视购物广告中的商品进行全面了解和调查,对广告中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对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如名称和地址等进行查实,了解同类商品的性能、价格,充分调查后再作出购买决定。
二要仔细验货。在收到商品时须当场拆箱,查验商品是否与广告介绍的相同,是否有基本的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内容。
三要索要凭证,保存证据。除了要掌握购买凭证外,消费者还应注意保留电视购物广告内容等电子证据,并注意在录像资料中保留时间、日期等信息,避免今后维权无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