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罗文 肖艳)作为全市首个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试点单位,衡南县自2013年起,通过采取加强信息披露、聘请社会监督员、完善监督举报制度、组建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健全社会监督意见的反映和处理机制五个方面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正确行使权力,导致工作有力。
在监督工作中,该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受理了新农保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及重复参保举报多起,停发养老金5115人;受理了机关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死亡举报116起;根据医院口述与病历记录不符的情况,拒付职工医保5605元、居民医保2033元;根据医院信息资料录入不及时和冒名顶替等情况,拒付职工医保2000元、居民医保6000元,并拒付2人医疗费。同时,鉴于某乡镇中心卫生院违反定点医院管理协议,拒付医保基金10000元。此外,根据社保基金系统软件预警提示,工作人员停发了重复领取养老金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