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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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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单车配安全头盔了
衡阳昨日举行投放仪式,预计4月中旬实现全覆盖

  ■文/图  本报记者  姚永军

  实习生 唐  魏

  本报讯  3月29日上午,衡阳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多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商举行安全头盔投放仪式。目前,全市已有3000多辆共享电单车配上了帅气的安全头盔,预计在4月中旬实现全覆盖。

  当日上午,太阳广场共享电单车停放区,一排排共享电单车的前篮都放置了与车辆颜色相匹配的头盔。记者注意到,共享电单车头盔较轻,里面比较柔软舒适,外壳比较坚硬,头围大小可以进行调节。部分共享电单车头盔与车身通过一条防盗伸缩绳连接,个别品牌则是分开设置,不佩戴时通过插口将帽子固定在车篮里。市民如需骑行,扫取车子的二维码,便会自动弹出佩戴安全头盔的提示。

  在投放仪式现场,不少市民纷纷进行体验。“正确佩戴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作用,保护头部,挺好的。”“头盔戴起来很方便,骑行更加安全。”市民体验后,纷纷点赞。据悉,为保持头盔的卫生,头盔清洁消毒已纳入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每日常规运营维护内容,希望广大市民骑共享电单车出行不仅要佩戴头盔,还要注意爱惜头盔。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恶意损坏或者偷盗共享单车配备的头盔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他呼吁市民切勿损坏头盔或据为己有,做文明骑行者,为衡阳创文工作争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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