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比于增设一键报警装置、医院入口安检等措施,这条“避险停诊”的规定尤其引人注意。在眼看危险出现、事态可能升级时,允许医务人员离开现场,显然是避免矛盾激化的有效方法。
面临危险,人人都有“一走了之”的权利,医生也不例外。“避险停诊”说起来也许不好听,但当手无寸铁的医生面对有备而来的医闹,眼看隐患就在眼前,允许离开是对他们最起码的保护。相反,以医德的名义让医生顶着危险上,既是对他们人格尊严的侵犯,也无益于事态的降温。事实上,医生暂时离开现场后,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专业人员可以及时介入,对情绪冲动的患者进行耐心劝解,医院保安和公安人员也有时间介入处理,很多恶性事件都可以被化解在萌芽之中,这对医患双方都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评论员 宋鹏伟
2.近年来,中央和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严厉惩治各种辱医、伤医违法行为,且惩治“医闹”也已入刑。但总体来看,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主要侧重于事后惩戒,前置性预防、保护措施仍有不足之处。有鉴于此,《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明确赋予医生自主采取措施的权利,对于遏制暴力伤医事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期待北京市以实施《规定》为契机,严格落实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必要警力、医院入口或重点区域入口安检、医务人员“避险停诊”等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新规,有效遏制暴力伤医违法犯罪行为。期待北京市实施《规定》产生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各地完善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提供可借鉴范本,努力探索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医患良性互动模式,推动实现医患关系根本好转。——评论员 青 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