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广州等地购买电子垃圾,转运至常宁的废弃矿洞,企图通过非法焚烧提取重金属牟利。近日,常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阳某等3人涉嫌污染环境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8年年初,被告人阳某听说焚烧电子废料回收可赚钱,便联系郑某共商“发财大计”,郑某认为废弃矿洞可以用来焚烧电子废料,便联系王某借其用废弃矿洞用于焚烧电子废料。2018年6月,阳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安装了接电装置、购买发电机、鼓风机,并租用铲车将空坪推平加宽。2018年7月12 日,3辆装着约80吨焚烧原料的车停在常宁阳加山上。当晚,阳某等人引燃电子废料,开始非法加工。2018年7月16日,经当地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5.12吨已烧结废渣。因焚烧时间仅有4天,暂未从中获利。经鉴定,现场被查获的废渣属于危险废物,阳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常宁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并于2019年7月12日对阳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依法提起公诉。7月31日,该案当庭判决。阳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郑某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王某单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一切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实现一己私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电子废料富含的重金属,容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如果将废旧电子产品作为一般垃圾随意丢弃,可能会渗透并污染土壤和水质;如果未经规范处理,随意对之进行焚烧,会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市民如看到有大量有毒有害有刺激性味道的液体、气体非法排放等行为,要第一时间向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便于及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