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面十一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守护衡阳 “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市检察院环资处干警在做饮用水水源污染情况调查(资料图) 谢衡兰 摄
  ■通讯员   谢衡兰   索  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衡阳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从环境改善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为衡阳“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持续贡献了检察力量。

  起笔有力,高位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2016年9月,市检察院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实行捕诉一体,专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2017年5月,市检察院派驻市环保局(现市生态环境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为全省首家检察机关派驻市级环保部门的检察室,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实现“融入式”服务、“零距离”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年,全市12个县(市)区检察院均在辖区成立了派驻环保部门检察室,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并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列席会议、信息共享、普法宣传等系列派驻工作机制,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利剑出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聚焦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重点问题,始终保持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案件41件50人,其中因非法占用农用地批捕16人,污染环境批捕14人,非法采矿批捕6人;共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65件320人,其中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80人,污染环境72人,滥伐林木50人,非法采矿42人。周某等6人在无任何环保资质及措施的情况下将非法收购的输液袋等医疗废物破碎加工制成塑料颗粒销售、并将破碎加工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案,经依法起诉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强化监督,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涉嫌犯罪而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没有移送审查逮捕、没有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力度。2016年以来,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25人,追捕4人,追诉8人,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24人。2018年5月,杨某安排工人拆除非法炼油设备,随意倾倒设备残留的废油废渣,废油废渣随雨水流出,致当地取水水源地污染,1000余人生活用水受到影响。祁东县检察院获悉后,依法建议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联合发力,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衡阳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专项整治,注重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生态修复。联合市畜牧水产局、水利局、公安局下发《衡阳市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使用各类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行为。联合市环保局(现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出台了《关于协同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工作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慢作为的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现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第A09版:版面九
   第A10版:版面十
   第A11版:版面十一
   第A12版:版面十二
   第A13版:版面十三
   第A14版:版面十四
   第A15版:版面十五
   第A16版:版面十六
守护衡阳 “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非法倾倒医疗废物 造成土壤污染
非法收购医疗废物 严重污染环境
非法焚烧电子废料,严重污染空气
衡阳晚报版面十一A11守护衡阳 “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2019-10-15 2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