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本报记者 唐海强
实 习 生 张志伟
本报讯 2月28日,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在去年圆满完成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认定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工作的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我市将积极推进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引导“三社”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全市月人均救助水平较上年增幅5%以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物价补贴。加强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区建设,抓好衡南县、石鼓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示范化建设试点。加大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力度,集中供养率年内达到30%。开发市级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数据库,与省信息实现数据互补和系统对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临时救助,落实“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使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大医疗救助,推进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政策衔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