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项措施规范共享经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透露,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十一项措施规范共享经济发展。其中,构建综合治理机制、压实企业责任、规范市场准入等成为重点。
根据政策内容,未来将通过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建立针对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部门协调机制,构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的综合监管机制,打造线上线下结合、部门区域协同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制定实施行业规范与自律公约。
同时,推进实施分类治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共享经济业态属性,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主要管理服务部门,并结合其发展阶段,准确判断和深入分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适应各行业领域成长特点的差异化治理策略,分类细化管理。
措施明确,依法依规强化对平台企业收集、保存、使用、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监督,督促平台企业运用匿名化、去标识化等技术手段,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损毁和丢失。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严厉打击以“发展共享经济”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窃取用户隐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制度保障,努力营造推进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的良好氛围。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