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范力为) 7月2日,市公安局雁峰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通过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11万余元的案件,抓获嫌疑人3名。
6月,雁峰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检察机关移送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经查,嫌疑人刘某某与万某某、杨某、王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至2021年期间,万某某、杨某、王某3人为了满足个人消费及不良需求,多次找嫌疑人刘某某借钱,每次金额500—1000元不等,但并未出具借条且大部分借款系现金。因万某某等3人无力偿还借款,刘某某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本金,但无法提供借款凭证。4人合谋根据借款金额补写借条,并按照借条时间制作虚假银行转账记录,再由刘某某向雁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万某某等3人偿还借款。通过这样的方式,刘某某共套取3名被告公积金11万余元。在每次执行公积金划扣到账后,4人便共同消费挥霍。7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万某某、杨某被抓获归案。
经审讯,刘某某等3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