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 舟
一段时间里,“剪径”的新闻层出不穷。
梅里雪山国家公园金沙江大湾观景台附近的214国道旁修建了围墙,舆论纷纷:“专门修建的高墙导致在公路边无法看到景色,只能前往景区观景平台付费买门票观赏。”
214国道途经的飞来寺观景平台附近也有类似情况,“开车路过,本可以看一眼远处的雪山美景,现在却只能看到围墙,令人扫兴。”
更早一点,黄河壶口瀑布公路沿线被砌围墙一事,也曾引发网上热议。
近年来,一些自然景区频频“筑墙”,被网友们纷纷吐槽这是要“严禁偷窥祖国大好河山”吗?而在相关景区,对“筑墙”之举,却似乎有不得不“筑”的“难言之隐”。壶口瀑布公路沿线“筑墙”行为,被当地解释为“是为了行车安全”(曝光后,这一“保安全”围墙被当地主动拆除)。云南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则委婉地搬出了“扶持村民”“旅游反哺”等说法,称由于当地经济条件不好,为了扶持村民,委托相关公司对景点进行日常经营和维护,旅游收益再发放给村民。随着当地旅游发展,景点可能会“扩大化”,也会慢慢取消(围挡),将来游客或无须前往观景平台付费即可赏景。针对这一说法,有网评就直言:说白了,还是为了保证门票收益,“不能让人白看了”。
“保证门票收益”的愿望不能说不对,只要不是做公益,投入就是为了产出,否则就是亏本买卖,谁也不会去做。但必须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投入与产出必须有内在的因果关系,且这种关系必须正当、必须合法。很显然,在自然景观处“筑墙”,没有经过批准同意肯定是违法的,哪怕批准同意了,其正当性至少也是存疑的。自然景观是历史遗迹,千百年来就在那里,是国家和人民的,也是全人类的,将它纳入个人或小集团范围牟利,是一种典型的“安营扎寨”“占山为王”的行径,如果这种行径还得到了批准,就难逃有所“勾结”的嫌疑了。
这种行径在不同的地方大都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披着“改革创新”的外衣,什么“盘活资源”“包装提质”“致富人民”等等幌子接踵而至,忽悠普通百姓跟着直转。在不断的忽悠中,资源由大家的变为小集团的,地盘由开放的变为封闭的,于是,免费的资源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收费的地盘。当然,当地百姓会有一点蝇头小利,但大头全进了所谓的投资公司的腰包,这一本万利的买卖,与旧社会“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的“剪径”营生又有何异?
加快发展当以实体经济为主,文旅兴城也应以实实在在的项目为要,“圈地叫卖”甚至“占山为王”的行径绝对不是中国式的现代化路径。当前,在热热闹闹的发展大戏中,尤其需要警惕和防止的是,别让个别地方和个别人的“剪径”“敛财”成为常态、成了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