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谭宗阳)8月12日,衡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未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的衡山县某酒店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彰显了公安机关全面强化旅馆业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强决心。
近期,衡山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衡山县某酒店在年初接待2名未成年人入住时,仅登记1名男性的信息并且未按规定录入登记系统。酒店经营者在明知1男1女两名未成年人入住的情况下,未向未成年人父母询问相关情况,未向派出所强制备案。尽管登记台上摆放着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提醒牌,却没有执行相关规定。8月12日,衡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作出前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