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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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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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监管势在必行

  ■何建奇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日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此消息一经曝出,立马引发舆论关注。如此巨额的违法金额令闻者无不咂舌!近年来,随着网络平台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商直播成为新风口,作为拥有巨大流量的直播带货一姐薇娅更是享受着这种机遇带来的巨额收益。但是,部分主播却不懂得感恩如此丰厚的社会资源,积极回报社会,反而在自身已经获得极高收入的同时仍然铤而走险,视法律法规于不顾,以见不得人的手段偷逃税额。

  纵观整个网络直播平台,偷逃税乱象其实并不罕见。前段时间,网络带货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逃税分别被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余波未平之际,薇娅又以偷逃税6亿多元人民币的惊人数目再次刷新了人们对网络直播行业的认知。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管是什么行业,什么职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壤上取得所得就必须依法纳税。网络主播作为社会高收入群体,更应当履行纳税的义务。网络直播并非法外之地,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监管势在必行。自今年五月相关部门施行《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来,网络直播便正式纳入税务部门监管。作为新媒体时代的新兴行业,网络直播正处于发展的高峰期和关键期,法律监管的介入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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