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邓松华
本报讯 衡阳男子祝某前一天凌晨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非但不吸取教训,第二天中午竟然又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8月25日、26日,石鼓交警大队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中查获同一名驾驶人的两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25日凌晨1时15分许,石鼓交警中队四中队民警在蒸阳北路与常胜路口开展“零点行动”,设卡夜查交通违法,严格落实“逢车必检”要求。驾驶人祝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经过卡口时,民警持酒精快速检测棒检出祝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将其带到路边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暂扣其驾驶证,将其带到医院抽血送检。民警将根据血检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8月26日中午,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蒸阳北路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一名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快速驶来。民警将其拦停后发现其身上散发酒气,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民警依法对祝某“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执勤民警对该名男子在涉嫌醉驾被查后竟然再次酒驾的行为摇头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