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金明达
通讯员 王 雁
本报讯 8月3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日前,一辆邵东籍普货车竟将18.8万支打火机和6400瓶打火机补充液与普通货物混装企图蒙混过关,幸被交通执法人员及时发现。该支队考虑其运输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拟对该车主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
8月27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货运执法大队接到“衡阳群众”举报,称有外地车用普货车辆运输危化品过境衡阳。当晚执法人员在S336呆鹰岭治超站附近布控稽查,成功将该车查获。次日,通过查验车上货品发现,被举报货车采用普货和危化品混装的形式,将18.8万支打火机和6400瓶打火机补充液装载于普货中间,企图瞒天过海。
“根据危化品目录,打火机和配套使用的气体属于二类危险品,易燃易爆炸,必须使用危化品专用车辆运输。装载的车辆属于普货运输车辆,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数量如此巨大的危化品万一发生意外,威力之大不亚于一颗炸弹,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依法应当严惩。”货运大队副大队长许滔告诉记者。目前,货运执法大队已依法对物流公司负责人及车辆驾驶员进行调查处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
执法人员提醒,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配备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市民发现违法运输行为可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