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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3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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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法院跻身“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通讯员   鲁值良

  本报讯   7月28日下午,雁峰区人民法院举行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谭春兰,雁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卢雅琴等领导出席,特邀全国人大代表、特变电工南方输变电产业集团董事长种衍民现场见证。

  近年来,雁峰区法院党组坚持把抓好文明创建作为促进司法改革发展、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与文明和谐机关的总抓手和助推器,牢固树立“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继成功创建省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后,去年又实现新的跨越,跻身“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授牌仪式上,谭春兰指出“全国文明单位”是对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褒奖,雁峰区法院获此殊荣实属不易,一定要示范好、传承好、宣传好这块“国字号”招牌,倍加珍惜文明荣誉,发扬优良作风,再接再厉,提升标准,争当标杆榜样,让“金字招牌”持续发光发亮。

  雁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云业代表院党组对市、区各级领导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过程中的指导与关怀表示感谢。他表示,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雁峰区法院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实的举措抓好主责主业,以更高的标准提升队伍素养,不断巩固和拓展文明创建成果,朝着更高更远目标奋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在雁峰区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法院担当、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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