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萌
据报道,近日,在D2245次列车上,5个小孩上窜下爬,乘务员劝说孩子家长看管,家长却毫无反应。相邻乘客不堪其扰,只好“躲”到别的车厢。
高铁车厢属于公共场所,乘客必须遵守秩序规范。现场视频显示,顽童们或站在座椅扶手上试图翻越椅背,或在狭窄的过道地面上爬来爬去,更传来刺耳的嬉闹声。此外,对小朋友们而言,在车厢内乱爬攀越,安全隐患同样凸显。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本例中的家长不但不制止孩子胡闹,还把乘务员的规劝当耳旁风。家长文明素养的欠缺、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之间界限意识的缺乏,均暴露无遗。涉事家长的“大撒把”式监护更令人气愤,恐怕会给孩子未来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对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同样说“不”。
当然,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核心。面对法律的善意,切忌打不良算盘,更不要试图拿孩子“少不更事”,作为家长违规违法的“挡箭牌”。
“爱子,教之以义方。”父母爱子女,就应当用做人的正道加以教导。家庭教育最重要的就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为人父母者要在文明教化上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