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金良
本报讯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承办法官同服刑人员的家属到看守所接刑满释放的邹某某、蔡某回家,同时叮嘱其家属要继续加强管教。
2020年5月,被告人邹某某、蔡某在网上发布虚假出售棉花娃娃的信息骗钱。同年6月份,被害人彭某某(12岁)从网上看到上述诈骗信息后,与被告人邹某某、蔡某取得联系并支付了80元购买棉花娃娃。后因未收到棉花娃娃,彭某某要求退款,被告人邹某某、蔡某便以退货要交付海关费、保证金等费用为由又多次骗彭某某打款。截至2020年12月,二被告人共骗取彭某4155元,并全部挥霍。衡东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二被告人于2021年6月16日将诈骗的4155元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衡东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对二被告人作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判决。
在二被告人即将出狱之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成员电话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到看守所接被告人出狱。出狱当天,合议庭成员与被告人的家属一同到看守所接二人回家,并告诫他们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掌握生活技能,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以实际行动重塑自我,重返社会;同时交待其父母,尽管二被告人刚刚成年,但因步入社会较早,生活经验不足,还需要父母的督促和提醒,希望他们今后多关注二人的生活和工作,让他们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