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曾文新
本报讯 近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面对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拘留决定书,从一开始的气焰嚣张,到后来脾气“熄火”,最终主动归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唐某某向某金融机构贷款,因未按期还款付息,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并判决,唐某某应归还3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唐某某没有履行义务,某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唐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唐某某不仅未履行,也未报告财产。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时,也是一句“没钱”,认为谁也拿他没办法。
两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鉴于唐某某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官准备依法向其下达拘留决定书。起初,唐某某的对立情绪很强烈,叫嚣道:“你们如果拘留我,我就破罐子破摔,更不可能还钱了!”“今天我如果被拘留了,十五天出来以后我就去哪里撞死。”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唐某某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变:“法官,你和申请执行人那边说一下,如果不拘留我,我可以先归还一部分,剩余部分分期归还。”看到唐某某有了知错就改的态度,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还款计划,唐某某当场支付了5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