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 恒
本报讯 衡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促执行,着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与被执行人唐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并对申请执行人宣称:“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我开的车都是我朋友的,你告到法院也没用。”此后更是玩起了失踪。
为了推进案件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衡南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6月11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立马组织了人员前往,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全程监督,之后顺利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
本着拘留只是手段,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才是目的的执法理念,在拘留谈话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同时,申请执行人主动表示愿意为其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善后。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当天便将协议支付的款项送至法院。
该案的顺利执结,为法院执行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同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衡南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文明执行水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