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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
党史教育见行动 诉源治理到屋场

  ■通讯员   胡海鹏

  本报讯   5月14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与衡东县蓬源镇人民政府在广塘村召开了一场诉源治理屋场恳谈会,一起涉及村委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

  2018年12月,蓬源镇广塘村十七组因修建鱼塘向原告刘某购买水泥砖4680块,共计12700元。时任村主任罗某口头承诺,只要专项资金到位后就立即支付。事后,刘某多次找到罗某催讨货款,但均以专项资金没到为由拖延支付。

  2021年,广塘村委换届后,罗某不再担任村主任,刘某找罗某催讨货款时,其不仅以各种理由搪塞,甚至拒接电话。找新任村干部,新任村干部以不知情为由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刘某将村委会与罗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与联村干部镇人大主席彭少平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决定一道到广塘村现场听取意见,争取就地化解纠纷。

  屋场会现场,原告强烈要求村委会出具书面承诺,而村委成员认为,修建鱼塘项目不知情,是否专项资金也不知情,不能出具书面承诺。

  在听取当事人、村干部、镇干部的意见后,法庭提出分两步走的调解方案。首先由法庭出面到水利局核实前任村主任是否已经就该项目进行过专项资金申报,如果已经申报,资金到位后,村镇两级要保证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刘某货款;如果之前没有申报,由村里现任干部负责申请,资金到位后再及时支付给刘某。镇人大主席彭少平表示,自己一定会关注此事,保证监管项目申报及资金落实情况。村干部与刘某都表示同意接受调解方案。

  诉源治理屋场恳谈会是衡东县人民法院在党史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创举,既在诉前就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在现场上了堂生动法律课,是落实“坚决将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新实践,也是深化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成效。

  “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法官多耐心,群众少操心。”彭少平在参与调解后为法院诉源治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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