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明敬
本报讯 “没想到案子才用四天时间就解决了,诉前调解真是省时省力又省钱呀!”4月22日,雁峰区人民法院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高效快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5268万元的金融合同纠纷案,并完成在线司法确认,一方当事人代表在收到确认调解裁定书后感慨道。
4月19日,某银行衡阳分行就湖南某股份有限公司等两被告欠其5268万元贷款本息及违约金一事向雁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人员查阅起诉材料后,发现两被告系湖南省两家重点国有企业,由于近年受经济增速下行和新冠疫情影响经营出现困难,没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
在与银行代理人沟通后,法院立案人员随即向上级汇报该案情况。雁峰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一再强调既要保障银行债权的快速实现,又要尽最大努力缓解涉案企业资金压力,全力助推涉案企业脱困。
雁峰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跟涉案双方沟通协调,了解到涉案企业有还款意愿,银行方面同意调解,只是双方对还款金额和期限存在分歧。
考虑到涉案标的额巨大,若走诉讼程序,光是预交诉讼费就高达30多万元。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高效快速化解纠纷,法官在征得银行方面的同意下,启动诉调联动模式,第一时间将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至衡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衡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在法院指导下负责调解该案。经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面对面、背靠背”调解,三方最终就本息数额、还款期限等达成一致,于4月21日签订了调解协议。随后,三方提起了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审核材料后于当日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
事后,两涉案企业均向雁峰法院表示感谢,高度称赞为民司法的理念,主动以司法之手助力企业解难脱困。
近年来,雁峰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矛盾多发的镇、街道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自2019年以来,该院共诉前化解987件金融纠纷,促使立案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减少四分之一。该院探索创建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既大大拓宽了金融纠纷化解渠道,降低了当事人解纷成本,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缓解了审判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