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唐国军
本报讯 4月起,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为期4个月的摩托车(含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为期4个月。
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常宁市辖区内摩托车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至7月为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2月为常态化整治阶段。4月8日10时23分,一男子未戴头盔骑摩托车从该市中医院往东风广场路口驶来,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10时27分,另一男子未戴头盔骑非法加装雨棚的电动车从同一方向驶来,执勤民警依法处理。开展整治的同时,常宁交警还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驾驶人宣传交警部门整治行动的精神及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
强大的宣传氛围和严查严处态势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4月1日之前,该市城区道路上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率约为20%,4月8日佩戴率上升到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