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何先生拨打本刊热线8686264询问,自己于2016年在衡阳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开发商通知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因自己长年在外地工作,未能返衡办理;想咨询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有时间限制?没有及时办证是否会对自身权益带来影响?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以依申请登记为原则,因此申请办证没有时间限制,但值得市民注意的是,迟办或不办不动产权证,对购房者自身权益保护是非常不利的。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从根本上说,在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存在债务问题被起诉,那么房产可能将被法院查封,购房者也将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所以具备办证条件后,购房者一定要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只有依法登记后,购房者才能对所购房屋拥有所有权。
(吴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