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天放
日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处分决定。其中,8名学生考试请人代考或代签他人姓名,被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5名学生考试作弊,被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这54名学生无视考试规则,请人代考、采用手机、夹带等方式作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该校《学生管理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被分别给予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实属正当,完全是按照相关规定行事。
如果作弊这股歪风刹不住,培养的未来教师无疑是“次品”甚至“废品”。要知道。在高校学习时作弊,仅是按照校规处罚,而无论是取消作弊课程考试成绩、警告处分,还是严重警告处分、留校察看处分等,都是比较轻的处罚。如果参加的是某些重要的国家考试,还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教师的基本素养一般包括职业道德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职业心理健康四部分,而“职业道德素养”排在首位,可见其重要性。也可见,作为未来教师,师范院校学生考作弊的性质更严重,因此应该“零容忍”。高校师范院校学生考试作弊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何培养诚实守信的学生,该是师范院校的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