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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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2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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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更多百姓“办不成”的事办成

  ■贾  亮

  近来,到过办事大厅的北京市民可能会发现,在多个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总咨询台、窗口等位置,陆续出现了一些标识牌,上面赫然写着“办不成事”的字样。

  办不成事还好意思设块牌子?据报道,专设“办不成事”窗口,不是说这个窗口真的办不成事。恰恰相反,这个窗口专门办理那些群众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或群众多次来大厅未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个窗口受理的都是“疑难杂症”,解决的都是“烫手山芋”。

  群众之事无小事,针对难点痛点,北京市政务服务局要求对“办不成事”,各政府服务中心不仅要设立窗口,而且要成立专班、分析原因、限期解决。一枝一叶总关情,“办不成事”虽只是极少数,但把办不成的事办成了,意义不小。而无论是通过办事群众的反应,还是工作人员的感受,“办不成事”牌子不能撤。哪怕这个窗口没有业务,也有存在的意义。一来说明老百姓的事在正常的办事窗口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来因为它不仅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疑难问题的咨询服务,还能让群众心里有底儿,更从中看到了政务服务部门心里有群众的情怀、排除困难去解决问题的作风。

  当然了,并非所有“卡住”的事情,都可以通过“办不成事”渠道来解决,因为有些事本身属于“不能办的事”。不该办的事坚决不办,能办的事坚决办成,不正是为民服务的真谛所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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