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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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0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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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买烧鸡送旅游』的消费陷阱
  近日,山西运城市旅游市场出现了打着政府补贴口号“买烧鸡送旅游”的活动。从6月初99元买三只烧鸡送全年免费旅游四次,到近期88元全年免费旅游12次并送120枚鸡蛋……“优惠”力度之大让人咋舌,因此“应者如云”,报名人次将近5万。7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文旅局发文叫停了该活动。运城文旅局局长回应称,这种低价旅游活动系私人行为,目前正在查处。

  1.当前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生意大不如前,很多地方推出了振兴旅游刺激经济的政策。在此背景之下,这次低价游炒作很容易被误以为是政府的鼓励政策,因而更具有欺骗性。这类活动既欺骗了消费者,又扰乱了正在恢复的旅游市场。

  对于这次“买烧鸡送旅游”的行为,相关部门要看到其特殊性和危害性,将事件查个水落石出,揪出幕后黑手,给予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以惩罚。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好近5万名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旅游市场。尽管《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但为何不合理低价游仍然存在呢?部分旅行社善于包装和欺骗是原因之一,一些消费者贪小便宜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评论员   罗志华

  2.笔者以为,要打击“买烧鸡送旅游”的消费欺诈行为,还需打“组合拳”。首先,立法要尽快。旅游法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旅游市场,规避各种“旅游消费欺诈”行为。其二,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织密监督网,对那些违法违规的旅游经营者绝不姑息。其三,处罚要跟进。对不良旅游经营者不妨采取“最严处罚”,如设立“黑名单”,或采取“高额罚款”,加大其违法成本。其四,增强游客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游客对个人旅游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消费理性。

  当然,还需不断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诚信和自律教育,促使旅游经营者做到诚信经营,自觉远离各种“旅游消费欺诈”行为。笔者相信,只要多方合力去共同打击,就一定能有效遏制类似“买烧鸡送旅游”这样的“旅游消费欺诈”行为,从而还旅游市场一个正常、有序、良性的消费环境。

  ——评论员  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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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惨剧岂是消遣之“梗”?
警惕『买烧鸡送旅游』的消费陷阱
依法追究恶意滋扰“120”行为
假的“正能量”,真的“毒鸡汤”
说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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