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二、地点:蒸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三、事项:提供借款协议书、收据、还款计划表、利息卡、银行流水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