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我市城区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出行。
11时许,记者在解放大道连卡福、步步高广场等路段分别观察20分钟发现,途经路口的100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仅32人戴了安全头盔。记者还发现,虽然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了头盔,但是后座人员均未戴头盔。对此,一些电动车驾驶员辩解称,自己平时骑车速度并不快,所以不用戴头盔。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民警表示,一些市民以为坐在电动车后座就不用戴头盔,其实不然,我市曾发生过多起电动车后排人员因未戴安全头盔最后导致头部受伤的事故。所以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坐人员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
据相关研究统计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安全头盔就是“救命头盔”。因此,交警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