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的影响,很多中小微企业的经营陷入了暂时困境,而资金方面的压力尤为明显。日前,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急企业之所急,办企业之所需,发出贷款本息“延还令”,无异于给企业下了一场金融帮扶济困的及时雨。
在疫情的冲击下,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暂时关停,没有收入,甚至还要承担一些必要的人力、房租等成本。在这样一个困难时期,背负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可能正常如期偿还就比较吃力,如果金融机构仍然按照原来的时间和标准操作,要求企业按时偿还本息,那么,不少企业就可能违约,可能背负更大的负担,举步维艰。贷款“延还令”属于金融服务应“疫”而变,可以明显减轻中小微企业的压力,帮企业恢复元气,渡过难关。实际上,金融机构帮中小微企业闯过这道坎后,也有助于企业偿还贷款,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呆账、坏账,降低金融风险,可以实现多赢的局面。
根据《合同法》,贷款合同是可以变更的。疫情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情势变更,甚至不可抗力,金融机构主动自愿放弃贷款延还的罚息权利,并针对企业的贷款本息延还申请给出对应安排,与企业协商延期利息偿还计划,相当于与企业平等协商贷款合同的变更,符合合同法范畴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是对贷款合同的依法变更。
中小微企业贷款“延还令”并非一刀切,而是有的放矢,瞄准重点,帮扶好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行业适当倾斜,体现了精准性;具体的还款延长期限和延期利息偿还计划一企一策,另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如果企业有更长期限的贷款延期还本需求,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体现了灵活性;在选择延还企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延还贷款的企业,金融机构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客观评价,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但对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该拉入不良名单的就拉入不良名单,对企业的实质经营变化进行密切监测、对应处置,体现了风险控制理性。
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考验着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金融机构唯有多下贷款“延还令”这样的及时雨,才能让企业解渴,才能为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输入更多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