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周叶繁 陈康
本报讯 “机动车辆不是要行驶到60万公里才达到报废标准?”衡东县的一车主柳某国买车9年了,一直不知道车辆还要年检,直到被衡东交警拦截下来要求强制报废才“恍然大悟”。
7月5日上午,衡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稽查布控系统发现一辆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私家车正在吴集中队辖区内行驶,立即指派吴集中队在潭泊路段设卡拦截。9时30分许,民警将该车查获。经查询,驾驶员柳某国驾驶的这台私家车从2010年7月购买至今,从未对车辆进行年检,除第一年车辆上牌需要购买保险外,整车一直处于“裸奔”状态,并肆无忌惮违反各项交通法规,从2010年购车起至今共有150条电子监控抓拍的非现场违法记录未处理。
“要知道没年检这么严重,还会强制报废,我实际只走了20万公里,车子不是要60万公里才年检吗?我都不知道这么严重……”柳某国在民警对其说明该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根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执勤民警依法依规对柳某国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对该机动车进行收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