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食品安全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在幼儿园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必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近日,珠晖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使6所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幼儿园基本整改到位。
2018年9月,珠晖区检察院对原市食药监局珠晖分局、原市工商局珠晖分局、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等部门发出《关于配合与支持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的函》,调取了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超市、食品销售等经营主体的工商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况,摸排无证经营食堂餐饮的学校。摸排发现,有6所幼儿园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情况,原市食药监局珠晖分局、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对该违法行为未及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随后,珠晖区检察院对这两个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个当事单位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监督存在问题的幼儿园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涉事的6所幼儿园已基本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