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月17日、18日合刊)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单位对于报告稿的主题、基本框架和基本观点,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的论述,一致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许多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条逐句进行研究,又对报告稿进行了修改,共有800多处。这些修改,重点对十四大以来5年工作的总结、邓小平理论的概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农业和地区经济布局、科教兴国战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祖国统一等问题作了修改和补充,较大地充实和加强了党的建设的内容,加重了结束语的分量。
9月6日,十四届七中全会在京开幕。在3天的讨论中,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会议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对报告第八稿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议和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报告又作了修改。经过反复修改,最后形成了长达3万多字的第九稿。报告站在世纪之交的历史高度,回顾百年,展望未来50年,全面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思想极其深刻,内容极为丰富。9月9日,十四届七中全会通过了这个修改过的报告稿,决定提请十五大审议。
在起草文件的同时,我做了一些调查研究。当时,有人认为:华为科技公司姓“资”不姓“社”,一是因为华为国家没有投入,二是搞了员工持股,因此没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作为一个改革工作者,我是反对这种观点的。为了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我专门去深圳进行了调查研究,当时的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很支持我的观点。经过实地调研,国家确实对华为没有投入,但员工持股后,充分调动了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发展了,员工的收入提高了,国家的税收也增加了。华为的案例有两个特别重要的提示:一是打破了姓“资”姓“社”的观念,用实践证明了并非国家投资就是社会主义,私人投资就是资本主义的观点。二是华为创新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华为的实践证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通过这些调研,十五大报告明确写道:“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尤其要鼓励和支持。”
十五大报告中关于政治改革的部分,由另外两位同志负责起草。这里也有个故事。我跟他们说:“报告稿里民主有了,法制也有了,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权和自由啊?”他们说:“没有地方放了。”我说:“这不行的。”后来,在温家宝主持的一次起草小组大会上,我提出:“必须要把自由和人权这两个概念写上去。”我当时讲了三点理由:“第一,我们每个人想一想,问一下自己要不要自由,要不要人权?我相信,如果不说假话的话,都要自由,都要人权。说假话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我们都要,那么为什么不能写上?第二,宪法上讲了有这样那样的自由,为什么十五大就不敢提了呢?怕什么呢?怕就怕自由化嘛!自由化受到批判以后,自由都不敢提了。第三,自由和人权都是人们所向往的,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是人类共同所追求的,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既然这样,为什么回避呢?我说,要老百姓继续跟着共产党走,共产党要继续执政,就必须要把这个旗帜举得高高的。”温家宝觉得我讲的话有道理。于是在当天晚上,他就考虑了这个问题。第二天,在起草小组开会的时候,他首先讲:“昨天,尚全同志提出的建议解决了。”由此,在十五大报告中,温家宝写上了“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句话。后来,“人权”被写入宪法,又把“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重大进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另外,到底是讲“法制”还是“法治”?当时有的人坚持用“法制”。经过讨论以后,用了“法治”,提出建立“法治国家”。(待续)
据中国共产党历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