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月5日,山东德州。尹师傅开洒水车在路上作业时发现行人,连续两次停止洒水,避免弄湿行人,视频传上网后网友大呼“好温暖”。尹师傅说这就是平常做的,是很小的事情。
这样的视频画面,虽然只是“很小的事情”,但在寒冷的天里,却让人感到非常温暖。这不仅体现了洒水车师傅“文明作业”的职业素养,也同时彰显了一种与人为善的道德修养。不过感动之余,又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场面并不普遍。像“洒水车遇行人关水”这样的做法,目前仍主要依赖于个人的道德自觉,还没有上升为一种明确的必须普遍履行的制度规范。事实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其立法精神,“洒水车遇行人关水”原本就应该是一种普遍执行的交通规范。也就是说,面对“洒水车遇行人不关水”甚至“追着行人喷洒”现象,不仅行人有权向环卫部门投诉,交管部门也应积极介入、依法查处这种不合乎交通规范的行为。这样一来,像“洒水车遇行人关水”这样的温馨场面,就会变得日益普遍。
——评论员 张贵峰
2.据报道:今年8月7日凌晨,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居民吴某,酒后开车将朋友送回了家。不料,就在吴某将朋友送到家后,吴某却被朋友举报了。近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醉驾案。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事之所以引起热议,就在于举报吴某的不是别人,正是他醉驾送其回家的朋友。从世俗伦理的角度来说,朋友的举报行为恐怕会让许多人无法接受。因为在许多人的意识中,“亲亲相隐”是友情存在的一个基本底线。或者简单说,即便朋友做错事了,不出卖朋友是大家的一种共同认知。不过,笔者看来,法治社会里,人的情理也必须规训于法治规则之下。不管什么人,只要触犯了法律、破坏了社会的规则,作为社会的一员,于情于理,都有责任和义务让其接受法律的制裁。毕竟,只有人人都讲求规则,敬畏法律了,社会才能真正和谐,每一个人的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障。——评论员 西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