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27日下午,我市召开特定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
会议邀请我市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媒体代表参加,就“特定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建言献策。
据了解,自2015年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广大群众遵守规定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噪音污染得到不断改善。但是,违规燃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据统计,近两年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报警有403起,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189起。
为巩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环境,预防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我市拟决定,对特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限放改为禁放,即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和衡南县三塘鳌兴村合围的区域内,全地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还拟定,在划定的禁放区范围内举行大型燃放活动应当报公安机关批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将会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和向公安机关举报,凡经查证属实,由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奖励人民币200元。对劝阻、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也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