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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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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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不入地铁”不妨明文规定
有话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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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璐瑶

  近日,一女子在北京地铁10号线的列车上吸电子烟,几名乘客和乘务管理员进行劝阻后,女子反驳:“有没有文化啊?电子烟不是烟”,且大爆粗口。随后,双方还发生了言语争执。对此,北京地铁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对电子烟没有做出规定,但吸电子烟对其他乘客仍有影响,发现情况会第一时间对乘客进行劝阻。

  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是为广大公众服务的。所以,我们每个人在享受地铁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相应承担起维护公共设施环境的责任。电子烟虽是一种虚拟香烟,但吸食过程中仍会产生一定的烟雾,尽管没有香烟的味道浓烈,但该类“烟雾”对周围的人还是会有所影响。且从现场资料来看,当时很多乘客已做出捂鼻口状,因此出于文明规范角度来考虑,该女子也应适当照顾附近乘客的感受。可该女子不仅对此无动于衷,还在周围乘客及相关工作人员劝阻后出口成脏,此举无疑会对社会公共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笔者建议,地铁相关负责人既已对吸电子烟行为有所劝阻,那么,不妨及时完善相关条例规则,以做到制止时有理有据。如此,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电子烟不入地铁”的公众文明意识,也可有效防止“电子烟不是烟”的类似言语再次出现。

  事实上,真正的文明是不需太多法律条款来约束的。我们要将文明融入心中,齐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同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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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上搞民宿”, 此风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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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不入地铁”不妨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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