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1835件70348人,提起公诉73650件114936人。批捕率、起诉率分别达74.5%和91.3%。
发布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谈及《意见》出台的背景时表示,在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过程中,存在着法律和政策供给不足的问题,对于金融、环境、扶贫等领域的一些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了解不深,一些新型业务的法律性质不清,一些违法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不清,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案件存在瑕疵,质量不高,未能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意见》明确,惩治涉“三大攻坚战”犯罪的办案重点,是依法严厉惩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
《意见》还指出,要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此外,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