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长沙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和非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及以上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房。
长沙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长沙市稳定就业,或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在长沙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长沙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针对媒体曝料的85岁老人和12岁小孩购房的现象,以及存在的企业购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异来获得购房资格等问题,《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还规定,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捂盘惜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