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王娟
本报讯 近日,雁峰区人民法院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谭某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得知面临被刑拘的严重后果后,谭某态度大反转,主动与执行人员联系,将欠款返还后,赶紧缴纳罚款5000元。谭某虽已将所有偿还款履行完毕,但仍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2016年10月,谭某因急需用钱向刘某借钱,到期后,谭某无力偿还,到了今年3月,谭某仍未还款。刘某诉至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谭某应偿还刘某本金及利息共计33600元。判决生效后,谭某依然不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谭某名下有四台车,自己是某吊车公司的老板。承办法官多次做谭某思想工作,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讲明利害关系,指明违法所在,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按期偿还刘某借款,谭某却不为所动,故意拖延不履行。
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雁峰区人民法院先后将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之后,法官对其约谈,此时谭某表示有偿还能力,并愿意履行执行义务,甚至两次承诺,如期将钱转至指定账户,可结果是谭某接连失信。
鉴于被执行人谭某的欺骗行为,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雁峰区人民法院遂将谭某一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予以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