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许天喜
本报讯 祁东县一女子结识“微友”后一起外出游玩就餐,不料遭到性侵。6月6日,祁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军(男,35岁)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6日凌晨0时许,祁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喂!110,我被人强奸了!”110巡防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见到了躲在洒水车内惊魂未定的受害人小华(女,化名,25岁),并将该案移交刑侦大队。
经查,6月4日22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周某军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加小华的微信,说想认识小华做朋友,小华同意了周某军的好友申请。6月5日12时许,周某军微信邀请小华外出玩耍,并驾车接其到县城吃中饭,下午两人到岐山、衡阳县等地游玩。返回祁东后,周某军邀请小华一同前往其表妹何某家吃晚饭,三人都喝了啤酒。20时何某离开后,周某军扑向正在沙发上休息的小华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小华极力反抗,周某军采用暴力、言语威胁方式将小华强奸。6月6日凌晨0时许,周某军带小华离开表妹家后,小华向在路边休息的洒水车司机求救后报警。
6月6日15时许,民警在祁东县体育广场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军抓获,周某军对其强奸小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