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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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4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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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张某将思想家老子(姓李名耳)的形象申请注册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将老子的形象注册在烧酒等商品上,构成不良影响,因此宣告无效。张某不服,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记者获悉,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老子主张清静无为与世无争,就是教导世人不要盲目追逐权力与物质,要注重提升内在的修养。所以说,让老子为商业代言显然与其精神思想格格不入。此案意义在于,对于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古代先贤,任何人都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与敬畏,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无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都不能将其形象注册成商标广泛使用,任何文化先贤都不允许被随意解构亵渎。而对解构亵渎传统文化的行为,我们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司法裁判作为权威的终局性评论,务必继续发挥引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作用,当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护者。 

  ——评论员  刘  勋

  

  2.近日,一家名为“某某喜茶”的饮品店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其所属企业的工作人员称,该公司花重金从“喜茶”购买了配方,属于联合经营。不过“喜茶”方面则表示,目前在北京只有两家直营店,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合作。

  这些年来网红经济风生水起,诞生了一批网红级餐饮,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山寨网红。网红餐饮沦为山寨重灾区,与网红经济本身特点有着很大关系。很多网红餐饮在走红之前,不少创业者或出于成本的考虑,或者根本没有意识,甚至并未料到会如此迅速地走红,因而往往是“先上马”再说,并没有注册商标。而当红了之后再注册商标,却碰到了“公示期”的问题。但山寨不应该是网红餐饮的宿命。适应互联网经济的特点,创业者应进一步提升品牌意识,进一步优化服务。

  ——评论员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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