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陈贝如
本报讯 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助力农村学生上好大学。考生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看各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及具体要求。
据悉,2017年三大专项计划录取农村学子7521人,今年录取人数有望超过去年。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名。
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本科一批高等院校负责实施,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这些院校分别为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我市的祁东县位列其中。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