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高 明
本报讯 4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从4月1日起,居民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再缴纳工本费。
据悉,4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为切实将这项便民利民的好事做好,市公安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停征本市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月1日至8日,已经缴纳首次办理身份证工本费的,将按程序由各县(市)区身份证受理点组织全额退还。
符合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包括以下6种情形:1.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2.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3.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的;4.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的;5.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首次申领的;6.第一代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身份证的。
免费办理身份证的范围仅限于“首次申领”。如果是到期换证或者丢失补领等其他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有效期满换领需缴纳工本费20元;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