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金明达
本报讯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机动车礼让行人已成为一道风景线。最近,记者蹲点却发现,仍有部分车辆在斑马线前未减速刹车,反而是呼啸而过。
3月25日上午,记者在解放大道商业步行街路段一处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蹲点一小时,发现行驶在这一路段的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约六成没有减速,甚至有些车辆看到有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仍加速通过。 中午12点,正值交通高峰期,记者在解放大道永兴阁路段看到,很多行人成群结队通过斑马线,但大部分车辆对行人熟视无睹,甚至还有部分司机一直按喇叭,催促行人“礼让”车辆。一些市民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人流中穿梭,险象环生。
交警部门提醒,“礼让行人”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车辆将记 3分并处 200元的罚款。我市已开始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处罚,希望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