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陈 哲 实习生 李旭颖
本报讯 2月10日起,南岳区启用46处违停抓拍系统,在南岳城区停车不能再“任性”了!
为加强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南岳交警大队在南岳城区各主要路口设置了46处违停抓拍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从2018年2月10日起投入使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如有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将自动抓拍,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据了解,驾驶员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停车位、占道停车,在没有标志标线的道路随意停放阻碍别人通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7条、第28条,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00元。
驾驶员在停车位逆向停车或将车停放在黄色网格线上、将车停放在有禁令标志的区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3分,罚款100元。